In 台北。

不知不覺回台北已經四天了,時間真的過的很快,而且生活比在台南還要有規律,每天就是晚上兩點睡,中午十二點起來,十二點半吃飯,玩電腦玩到五半,接著洗澡,六點半吃飯,七點看新聞,八點繼續玩電腦,十點上MSN,兩點睡覺。

發現在這樣規律的生活中,時間真的是過的很快,外面又濕又冷,雨跟下不完一樣,讓我一點想出門的動力都沒有,所以就自己封自己為兩光宅男,這兩光嘛,就是沒有陽光和光棍,寒假這麼短,要找個打工真的不好找阿,所以還是在家休息啦,其實該試著去聯絡以前同學朋友了,可是....沒什麼收入真的不太敢去太多聚餐,唉,好掙扎阿!

昨晚跟一位學妹聊到一些事情,唉,我只能說,我真的錯了!還好我現在知道,不然我一直認為不知不覺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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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hc12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